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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轉(zhuǎn)載]普通光學顯微鏡原理與使用 [復制鏈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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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只看樓主 倒序閱讀 樓主  發(fā)表于: 2008-03-04
    1.1 人眼:人眼觀察物體的能力是有限的。一般的情況下,在25cm的明視距離內(nèi),人眼只能分辨相距0.1-0.2mm的兩個物體。也就是說,當兩個物體相距不到0.1mm的時候,人眼就會把它們看成是一個物體了。這個極限便稱為人眼的分辨本領。 %%7~<=rk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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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人眼視錐細胞直徑為4微米,對應的視角約為30秒,這個角度就是視角的極限。一般要能清晰的分辨兩個點,視角須在1分以上。高1米的物體距眼睛3400米時,視角為1分。 Wu{cE;t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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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2 放大鏡:約在四百年前眼鏡片工匠們開始磨制放大鏡。當時的放大鏡的放大倍數(shù)只有3—5x cft'%